问题 | 新房预售购房合同用公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交易契约并无需经过公证程序,这属于双方自行抉择的事项,并未有强制性的规范要求如此操作。
房产交易乃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交易双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且其表达的意向真实一致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项交易自当被视为有效,至于其是否曾进行过公证,这并非是判定该项交易是否生效的必要条件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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