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我国当前的司法实务来看,若需在婚姻关系宣告或解除之后购买房产,必须要提供离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之一。
鉴于目前许多城市实行严格的购房限制政策,离婚证书显得尤为重要。 而在办理房产证这个环节中,购屋者首先需要确保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环节,这是手续顺利进行的首要前提条件。 因此,买方与卖方于达成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之内必须持有房屋买卖契约及其他相关文书至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转让过户的申请登记事宜。 申请登记过程中,买方与卖方还需提交包括身份证、户籍簿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内的多种全部文件和资料。 当收到交易所关于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时,双方均应携同上述文档以及户口簿、图章等,并在支付相关的手续费、契税以及印花税之后,便可着手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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