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房时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房需承担违约金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恒久不变的法则。
实际情况复杂多变,要视乎双方之间的责任归属和行为动机来进行判定。 通常来说,当开发商未曾违反合同条款,亦未实施不当操作,但消费者却坚持提出退房需求,且开发商对此不予认可或者无法与消费者达成共识时,才会涉及到违约金支付的问题。 如果您希望退出合同,但又惮于支付违约金,便须与开发商友好协商斡旋,或者满足具备法律效力的退房条件。 以下是几种可能会导致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首先,购房合同被宣布无效。 换言之,开发商无权处理相关房产。 这类情况涵盖的范围较广,如开发商尚未申请获得预售许可证; 房屋系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首肯的; 房屋所有权存有纠纷,司法部门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或以其他方式严格限制其权利等等; 此外,开发商如有心欺瞒,诸如出售已签合同的期房后另作他用或者故意隐瞒房产已抵押的事实等情况,也都属于合同无效的范畴。 其次,因房屋形状规格不符引发的退房需求。 再者,根据合同约定和产权登记数据显示,面积差额超过一定比率,也将可能构成引起退房的缘由。 在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比例的情况下,若误差率绝对值高于3%,消费者有权启动退房程序。 此外,作为开发商,必须在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房屋的构造形式、户型格局、空间大小、朝向改变,以及任何可能对房地产质量或使用有效性产生不良影响(在合同中有规定)的情况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以书面方式告知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退房。 倘若开发商未能按时通告,消费者将享有退房的权利。 同样的,房屋质量不良也是导致退房的重要因素。 如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消费者认为房屋整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再次审查核实。 经过严格验证,确认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缺陷,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 最后,若在合法或约定的期限结束后,仍然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消费者主权解除合同、行使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