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三年多,购房者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由于逾期三年之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所引发的维权行为:
房地产交易中的房屋交付期限应当严格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来执行,如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这无疑构成了侵犯合同规定的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据此追究其违反合约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仅存在轻微逾期情况的住宅小区而言,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调商讨,根据相关合同规定,索取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逾期交房状况已经超出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范围,购房者便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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