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房子能交易吗,法律上有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就是指满足相应条件的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合法买卖、赠与或其他途径,把他们的房地产转给他人所有的一种行为。
同时,第三十八条也对不易进行转让的房地产做出了规定,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若未达到该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则不得进行转让。 2.经过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依法裁定、作出决定并进行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了房地产权利的房屋,同样不得进行转让。 3.依法撤销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自然也无法进行转让。 4.对于共有类型的房地产,如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得予以转让。 5.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不能进行转让。 6.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不能进行转让。 7.另外,凡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进行转让的其他类型的房地产,亦不得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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