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想退房,法律是否支持这一请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房之后发现开发商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并构成了法定违约情况,此时要求退回所购房产,法律层面将对此提供明确保护和支持。
换言之,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实施交房行为,并且这种延误现象超出了合理范围以外,那么此种状况便可作为退房依据; 又或者,当建筑的质量与合同所规定的标准相去甚远,无法进行修复或经过修复后仍然达不到约定品质时,同样也有权利行使退房权; 最后,倘若由于开发者方面的过失,导致无法如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这条理由也可以作为退房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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