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长时间未能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及催促均无果时,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理房产证。
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未就违约金事项或损失金额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依据已支付的购房总金额的比例,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