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认为,对于房屋的实质转移占有,即意味着房屋正式的使用交付于购买方,除非买卖双方在此问题上有明确的独立协定。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诸如“领取钥匙”一类的行为可被视为房屋的正式交付使用,特定情况下亦会根据双方协议另作处理。
作为开发商,他们有责任为业主交付具备合法且预先设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这其中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两个层面。
当涉及到具体的商品房交付环节时,它实际上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在进行正式的房屋验收并完成交接之际发生的事宜;
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必须向买方展示出房屋已经符合交付使用需求的相关证明性文件(如《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等),并且还须依照先前的约定,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