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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如何应对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针对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情况,购房者应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行使自己的催告权。
具体而言,购房者如果希望对外宣告解除合同,首先应启动催告程序。
其次,在催告发出之后,开发商若未能在三个月内提供住房,那么购房者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这意味着,一旦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出现延误交房的状况且已发起催告,那么在催告发出后的三个月内,他们将拥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开发商履行义务,同时也有权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推进解除合同的流程。
然而,当三个月过去后,如果开发商依然未能交货,那么购房者的解除合同权利将会被触发。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的解除合同权利的有效期始于催告之日起算,此后持续一年的时间,因此在这段期间内,购房者均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开发商下达解除合同的通知。
然而,如果错过这一周年期,那么购房者将再也无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力,其权益也会受到永久性的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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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