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一房多卖且卖方不归还定金,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发生在房地产领域中的“一房多卖”行为,其中卖方拒绝归还定金者被普遍视为一种严重的民事纠纷问题。
此情况下,交易双方有机会展开私下协商以求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依据所签订的购房合约条款,可选择向特定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庭申告或直接转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裁定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卖方全额返还定金、预付款以及应付利息; 同时,也有权请求卖方对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一倍预付款作为赔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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