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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抵押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房产抵押交易时,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以审视相关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首先,假设买受方从卖方手中购买了一套已经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地产进行交易,此时卖方务必及时向抵押权人(例如银行)发出通告,并且书面告知买方该物业已经设定抵押事宜。
若卖方未能履行此项义务、但已向买方如实披露已有抵押登记的事实,那么抵押权人可以据此提出异议,主张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过买方却无权就此不具备合法性的合同内容提出质疑。
其次,如果标注为卖房者的一方已经按照规定通知过抵押权人,但未完全披露涉及的物业已然抵押的相关信息给买受人,从而使买方在不知情下签署买卖合同时,买方有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非法。
最后,倘若卖方既未适当透明地告知抵押权人有关物业已设抵押的事实,又未向买方透露任何相关消息,那么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买方,都有权提出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观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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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9: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