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实际遭受的损失之时,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或专业的仲裁机构,均有权根据各方当事人的申请裁量予以适度调整。
而在衡量与确定此类约定违约金究竟是过高还是偏低、进而相应地进行调整时,通常应以对受损害方亦即债权人所造成的具体损失作为评估与考虑的基础标尺。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如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其所实际遭受损失的30%以上,那么便可将之视为“过度高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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