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销售的过程中,如遇到质量方面所产生的问题,作为购买方应当参考所签署的购售合约,依照其明确规定的条款,针对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对其进行合法修复及相关损害赔偿的请求;
而如果经过严格检测,发现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严重不达标以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即使已经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休结构质量依旧未能通过检验并判定为不合格的话,购买方均有权决定放弃购买此房产,行使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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