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效力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若要使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交易具有法律约束力,则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买方的主体身份须合法合规。 这是因为所购得的农村房屋所依赖的宅基地,理应归属于该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有,因此,这类房产的购买者也必须是隶属于该农村集团的成员。 而城乡居民由于其非农业户口性质,并不具备购置此类农村房产的合法资格。 其次,卖家本身也必须拥有合理的主体资格。 换句话说,卖房人必须能独立享有其自有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第三,买方在购买时,必须符合申请取得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据悉,我国农村村民每家每户仅可持有一处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村民将无法再次提出申请获得新的宅基地。 最后,房产交易还需要得到所在村委会的同意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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