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无预售证,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开发商必须持有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进行销售活动。
若在尚未获得该证书的状况下,开发商与购房客户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这项交易则视为完全无效。 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此份合同无效。 此外,如果发现开发商存在蓄意隐瞒未获取预售许可证的真相或提供虚假许可证等欺骗行为,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或者可能会面临撤销或者解除的命运。 在此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提出要求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 此外,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之后,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出卖方进行赔偿,补偿金额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