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差过户了突然不卖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卖方并不愿出售其房产,建议探究买卖双方是否已有订立详尽交易合同或缴纳确定数额的订金等事实环节。
在买方刚刚支付了定金,然而尚未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相对明确。 这种情形可视为一份预定购房合同,其标的物便是该特定房产的购买权利。 一旦卖方决定不再出售其房产,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双倍偿还定金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请求。 而若是已经签订了合同,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相关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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