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交了土地出让金就是商品房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经适房的转移登记必须在房产证发放满五年之后方能进行,此时需要向政府部门支付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但须注意的是,如果经适房在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进行二次交易,其性质将等同于普通商品房,不再需要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