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定金后不想要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收据上明确标注为"定金"二字,则您所交付之定金有可能无法索回。
然而,如在认购书亦或是房屋买卖合约中对退回定金的特定条件有所约定,只要相关情形满足此类条款,便可依照认购书或买卖合约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请求,要求其履行返还定金之义务。倘若您已经交付了定金却又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您有权要求对方予以退还,但务必严格遵循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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