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建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对还建房屋进行转让手续的办理,首先要求房主具备相应的产权证书,然后双方需就交易事宜详细协商并签署合法有效的买卖契约。
此外,双方还应准备好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以及婚姻关系状况的证明材料; 同时,备齐房屋产权证书与先前拟定的买卖契约。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买卖双方须共同赴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便可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所需的费用款项。 最后,双方前往该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的登记流程,待所有事项均已处理完毕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将依法颁发新的房产过户证书给新买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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