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套房产,这一术语通常被理解为购买的唯一自住用住宅(根据政府制定的首套房产认定规则)。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我国城市居民在购买其首套住房时,有权享受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以及最低首付款比例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简言之,第一次购买的房屋便可视为首套房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如购房者与其父母共同购买、依据房改政策购买或是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而取得的住房则不在该范畴之内。 对于首次购买且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房产而言,相应的契税税率目前已被暂时统一调低至1%。 至于深圳市的情况,所谓“首套房”是指在该地首次购买的房产,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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