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5年后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持有满五年之久的住宅在进行销售转让时可豁免个人所得税。
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当该房屋属于业主名下的唯一住房时,上述优惠政策才会生效。 反之,若业主名下同时拥有多套房产,便无法享受这一政策优势。 另外,对于出售尚未满两年的房屋,也可享有增值税减免的待遇,但同样需满足卖方名下仅有一处房产的条件。 许多房地产中介在发布房屋信息时,通常会标注“满五唯一”的字样,以示其具备上述税收优惠的资格。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能因此享受到税费负担的大幅减轻,对于资金预算有限的购房者来说,此类具有较长使用年限的房屋无疑是一种理想选择。 然而,这类房屋的房龄相对较大,可能会对银行贷款总额产生一定影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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