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可以用另一半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是可行的。
假设在房产证上仅标有女方之名,但实际上此房地产仍然归属于夫妻二人作为共有的住房,那么此时仍可允许男方运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便捷地申请贷款服务。 以郑州市的现行政策为例,申请贷款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购房者及其配偶均需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2、按照规定比例预先缴纳了首付款,需要确保首付款与贷款总额之和等于该房产的实际总价值,而且需保证房产余款尚未全部结清; 3、购房者须连续、正常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六个月(含)方可享有申请资格。
法律依据:
《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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