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应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购房预售合同前务必认清几个重点事项:
预售合同必须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即未来的房产,应确保其处在全面建设过程中且尚未竣工; 此外,还必须征得银行方面的书面同意;在签署合同之前亦须向开发商告知相关事宜;对于预购人而言,还需与下一位购买者签订转让协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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