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货币补偿后购买的商品房算拆迁安置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过货币补偿方式获取到赔偿款后,自行购买的商品房便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围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您所选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法。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货币补偿所得金额应当被认定为完全归属于您个人所有,在此前提下,您从这笔钱款中购置的房产自然也就不能被看作为是安置房。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拆迁补偿款项本身具备着补偿性质,而房屋买卖则属于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交易行为,这两者之间终究难以简单地画出相等的符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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