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交了首付退款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商品房并支付首付款之后,由于某些原因而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标准问题,一般来说会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
然而,最高的违约金金额不应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30%。 具体的支付比例和计算方式,可以由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协商与谈判。 此外,还需根据违约事实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程度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若实际遭受的损失较大,则可适度提高违约金的支付标准。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指出,当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达合同约定之标准,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时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损失赔偿的数额应该为违约行为中所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预计可以获得的利益之和;但同时,其金额也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当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又进一步明确,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特定数额的违约金,亦或约定因违约所引发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如果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主体的申请酌情裁量是否应当追加补偿;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基于同样的理由对其进行适当削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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