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如何办理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和程序,办理不动产证书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进行初始登记。自购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算起,购房人必须在60日内将其所购房屋房产权利等级资料上报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后者负责办理初始登记事宜。 其次,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这项工作要求申请人在房地产管理所现场填写表格,以示获取测绘图表。购房者须按照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测量机构进行申请并领取相应的测绘图表。然后,开发商处领取办证所需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重要资料。 再者,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契税等各项费用。在这个环节中,申请人应按照法定标准缴纳各类税费,以保证合法权益。 接下来,正式提出申请。在准备好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后,购房者可向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请他们予以审核批准。 最后,按照约定的时限领取房屋产权证书。这是整个办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申请人需亲自前往颁发机关,确认无误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