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正事项。
同时,不妨也向当地房屋管理局咨询能否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只有如此,待日后产权证顺利颁发之后,便无需再次寻找原房主进行过户处理。
其次,对于尚未通过竣工检验的商品房而言,确实存在更名的机会。此时,你需前往市有关部门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且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合同更名的相关理由。但是,在这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相关手续费用的支付。
第三,若遇特殊情形必须购买或出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买卖双方都应对该房产进行全面的了解与评估,明确房产证预计能够在什么时候获取,并商定适当的违约赔偿金标准。在此基础上,你还须做好承担额外风险的准备。
最后,如该交易涉及的商品房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将无法进行更名操作。
然而,在房产证成功办理发放后,你仍然可以采取赠送财物的方式来变更产权证的持有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