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付全款,有买卖合同(预售)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协议,而随后却决定放弃购买,则仍可尝试申请退房处理。
然而,为了确保退房顺利进行,需满足一定的前置条件。 通常而言,若您已签署预售协议,便具备申请退房的资格。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份住宅预售协议究竟为何物。 简单而言,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预先向购房者明确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建造并交接至购房者手中,而购房者只需根据约定支付定金或部分款项,最终按时接收新房即可。 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的确存在申请退房的可能性,但您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范围,主要取决于您退房的原因,以便确认应由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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