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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亚买房条件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针对在三亚市拥有持续一年以上(最低期限应不少于13个月,过户时期必须为在保期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外来人口,或者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个人所得税收取标准并累计支付年限超过一年(同样需满足最低13个月的要求)的人士。
2.对于全国范围内未曾办理过住宅抵押贷款的游客,以及在三亚市内无拥有物业的人士,他们均可在此购买一套房产,同时还能享有首次购房贷款方面的优惠待遇(例如,首次购房银行贷款利率下调幅度可达10%)。
3.对于曾经在其他城市拥有物业,而在三亚市内无物业(宅基地不会被计入房产套数范畴)的人士,无论是申请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均可享受与首次购房者相同的首付比例——支付三成贷款七成。
然而,交易所需缴纳的契税则会按照两次购买房产计算,即3%的契税无法得到减免优惠。
另如国内已有住房抵押贷款,但在三亚市内无物业的人士,虽仍可购置一套房产,但首次付款比例需至少达到六成,并且不得享有契税减免优惠。
4.买房者需确保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每月总收入须大于等于贷款月供金额的两倍。
此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也可考虑由其父母作为贷款担保人。
5.买房者在购房前需要准备好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银行最近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流动资金账户流水账单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第一条: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和限制投机性购房: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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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4: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