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套房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第一套住房所办理的贷款尚未完全偿还完毕之时,于购买第二套房产之际,则无法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而只得转向选择商业性质的贷款方案。
如果在第一次购房过程中选择了以公积金为来源的贷款方式,那么在考虑购买第二套房屋时,若仍希望使用公积金来作为贷款手段,便需要先将首套房已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全部履行还清义务,之后方可再次提出相应的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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