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人不还贷款出名人是否有权出售房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名人不还贷款出名人有权出售房屋,但是应经抵押权人同意。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因不具备购房、房屋贷款资格等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实际支付购房款,出名人对外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其名下的行为。
借名人不还贷款的,出名人可以代替归还,归还之后可以欠款欠条为证据,向其催讨所垫支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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