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如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后上报市房管局复并出具证明; (4)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5)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6)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7)办理选房与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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