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安置房法律规定有: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属于个人所有,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交易;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不限制转让期限,可自由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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