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后,公司名称是否可以变更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股权质押领域时,就会发现既有可能涉及到股权名称的变更。
据了解,股权质押制度主要是指出质人为达到融资目的,以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从而设定担保性质。 可以简单地认为,这是一种由出质人为了自身的资金需求,通过股权质押进而实现从金融机构获取所需资金的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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