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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没给钱转让的股算数么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股权转让款项尚未支付,然而经双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无需支付该款项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是被认可且有效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的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通常会选择以一个象征性的金额如"1元"来进行转让交易,而非直接以零元金额进行转让。
此外,税务机关有时可能并不承认股权零对价转让的合法性,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或个人出于避债等不良目的,通过零对价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这种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欺诈和逃税行为,因此这种行为是非法并且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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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7: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