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盈余公积股权转让时交个税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乃是涉及转让方股东和受让方股东双方的事宜,作为被投资企业无需对此进行特定之会计处理。
在核算股东权益之时,盈余公积金亦属于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应将其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关于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理应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至于其执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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