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购买股份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上市公司的整体运营过程中,在职员工所持有的股份确实具有转让的可能,然而在此之前,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经过内部流程,也就是内部的多个股东需要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如果没有股东愿意承担这份出资义务,或者公司考虑引进新的外来股东,那么此时此刻就应该征得股东会议的全体同意。
至于如何实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呢?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必须召集全体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详细讨论股权销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能性,深度剖析此类行为的最终意图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策略,以及充分了解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且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所有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2)其次,有必要聘请高级的律师团队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 (3)紧接着,出让方和受让方都能够实实在在地参与进来,展开富有成效的协商与谈判; (4)然后,出让方作为国有或集体性质的企业,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的正式申请,后续事项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严密审批; (5)下一步,需要依法完成股票价值评估和验资手续(对于私营有限公司,亦可以双方达成协议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第六步,针对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让,应首先向国有资产管理办申办相应的立案手续并获得其确认,接下来再转往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 (7)第七步,要求出让方组织召开整体员工大会或股东大会,例如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会法》的规定,召集全体员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依据该法律法规发布相关文件;而有限公司性质的企业则需要召集股东(部分)大会,并按照公司的章程规定,制定一份详细的股东大会决议,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表决办法报备并正式颁发; (8)第八步,涉及股权变动的公司应该再次召集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并形成最终的决议;(9)最后,握手言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至此,整个股权转让过程正式结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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