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是否属于转让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的,还不是转让股权,还需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股权转让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的,那么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2、如果被转让的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需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按公司章程处理。 (2)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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