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吊销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遭受吊销之时,应当立即宣告解散,组建清算委员会,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序办理注销手续;
同时,若对于裁定的吊销行政处罚持有异议,颇可于裁决作出之日起算最多七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申请举行听证会,或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而导致公司依法宣告解散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第一,即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间已经届满,抑或是公司章程所订立的解散事宜已经显现出来; 其次,是按照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解散; 再次,是由于公司需进行内部整合或割裂因此引起的解散需求; 第四,如同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及被撤销等客观因素所导致的解散; 最后,人民法院也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解散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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