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分公司注销了可以找总公司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分公司已被撤销,可向母公司提起诉讼;
若无母公司或母公司明确表示将缺席诉讼,则诉讼程序将自动终止。 分公司是指在经营业务、资金调配、人员管理等诸多方面均受到母公司直接管辖,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缺乏独立性,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仅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无法拥有自身的名称、章程,也无法拥有独立的财产,其所产生的债务需由母公司的资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