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对方公司注销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若想提起诉讼,但作为被告的对方公司注销了的,可以向其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