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注销以后能否立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注销以后不能立案。法人注销以后,即失去了诉讼主体资格。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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