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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