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退伙提前多久通知原告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伙人要求退出并先行知会的时限问题,这往往需依据所签订的合伙协议中的具体规定加以明确界定。
若协议并未对此做出明文规定,那么通常来讲应该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通知,以确保合伙业务得以顺利进行,从而避免对整个合伙组织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前30日进行通知乃是较为普遍的惯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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