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6、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书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书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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