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死亡后还需承担合伙债务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该合伙人应法定退伙或者合伙人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资格接收债务。合伙人强制退伙后取消合伙人的法定资格,合伙人死亡的这种情况就属于法定退伙。然而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或者继承,选择后就没有相应的义务为合伙人还清债务。但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就应该用个人遗产对合伙的企业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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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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