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登报遗失声明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登报办理流程须知如下:
首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营业执照补办申请(内容需详细阐述遗失的具体情况); 其次,依照法定程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补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接着,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省级及以上报刊,刊登“遗失执照并声明作废”的正式公告;在此过程中,部分地区工商机关还对登报要求进行了细化,即若遗失的是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或者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需同时提供由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开具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作为证明文件,若仅遗失其中之一证件,只需提供未遗失的一份营业执照即可,无需提供公司登记机关开出的“企业登记资料卡片”。 另外,本公司可协助客户办理包括上海商报、文汇报以及新民晚报在内的多个主流报纸的遗失声明发布事宜。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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