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个体户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分类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个体户核定征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次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计算公式: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月1日至《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前(3月26日),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法律依据:
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第四条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23: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