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原件丢了还能注销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个体户营业执照丢失可以注销。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部分地区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只需在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书上注明,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具体还是要到当地工商局咨询。
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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