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